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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体育网站入口: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1 12:04:19 来源:星空体育网站入口官网 作者:星空体育全站app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2,1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4%。本次解质押后,中曼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5,458,62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3.17%;

  ●控股股东中曼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5,458,627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3.1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8,458,627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1.98%。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接到中曼控股的通知,获悉中曼控股将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13,8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4年8月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控股股东中曼控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拟用于后续质押,公司将根据中曼控股的质押情况和通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曼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逢学、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曼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中曼”)、上海昆仑致远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租赁”)

  ●本次为阿克苏中曼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为致远租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8,963.83万元人民币、为致远租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均不含本次担保)。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中曼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全资孙公司致远租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上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远租赁资产总额18,459.87万元,负债总额2,069.02万元,净资产16,390.8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19.44万元,净利润173.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致远租赁资产总额18,406.02万元,负债总额2,157.79万元,净资产16,248.2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0.56万元,净利润-142.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局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6,099.1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48%,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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